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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拟规定出行就医不得强制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机

日期:2021-03-31

 

近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鉴于部分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存在困难,草案要求有关单位为老年人提供公共服务时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

 

每百户配建养老设施不低于25平米

 

据了解,截至2020年底,广州市老年人口180.6万,占户籍人口的18.30%,家庭小型化、空巢化、高龄化和失能化叠加,对养老服务产生巨大需求,迫切需要立法推动满足群众的养老需求。

 

市司法局局长介绍,针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足问题,广州市从高执行省法规关于养老服务建设标准,为此,草案规定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5平方米标准,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城区和住宅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5平方米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同时,养老机构床位设置以护理型床位为主,新建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总床位80%以上;市、区两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按照不低于60%比例支持发展养老服务。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表示,为从制度上解决养老服务设施的用地保障问题,修改建议稿规定政府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允许依法利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重点解决养老服务组织的用地问题,盘活存量资源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统一评估办法避免折腾老人

 

介绍,有意见认为,目前,广州市民政、健康保障部门依据各自的标准对老年人进行评估,结果分别作为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制定服务方案和享受长期护理险等级的依据。两套评估体系内容相似,但评估标准不同,结果两部门互不相认,老人被反复折腾。

 

为推动建立全市统一、结果通认的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制度,修改建议稿规定,由市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民政、健康保障、残联等部门联合制定全市统一的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管理办法,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入住养老机构确定制定服务方案和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的依据。

 

草案明确了对运用智能技术遇到困难老年人的便利措施,规定电力、水务、燃气、通信、公共交通以及城市基础设施服务等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日常生活时,不得强制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机、网络预约等智能技术,在各类老年人日常生活场景中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

 

介绍,修改建议稿提出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纳入人才范围,对养老服务教育、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予以扶持,完善从业人员的服务保障。其中规定,将老年服务相关专业纳入本市职业教育扶持专业,就读老年服务相关专业或者方向的全日制学生可以享受免学费政策。

 

本市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纳入人才政策体系。对一线养老服务人员依服务年限等按规定给予就业补贴和岗位补贴,符合本市入户条件的,其户口按照本市户籍政策规定的入户地址顺序登记入户,随迁入户子女入学按本市招生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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